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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 荣旗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07 20:22:12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相关资料图)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宁德中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中

能”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实现对宁德中能的控股;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会导致荣旗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

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自然人股东林立国、林淑钰、胡文和刘俊英合计持有

的标的公司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德中能将成为荣旗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初步推算,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将根据标的公司的评估价

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

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

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提交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的股权;

的股权;

  林立国先生和林淑钰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65.00%的

股权,为标的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述交易对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

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德中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6 号 21 幢 102

      法定代表人       胡文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01MA32UQQQ79

       注册资本       6200 万元人民币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机械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其他未列明的通用零部件制造。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四、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框架方案

     本次交易,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宁德中能60%的股权,标的公司

的4名自然人股东林立国、林淑钰、胡文及刘俊英分别出让26.52%、12.48%、14.28%、

前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持股比例(%)

林立国                    44.20               17.68

林淑钰                    20.80                8.32

胡文                     23.80                9.52

刘俊英                    11.20                4.48

荣旗科技                     -                 6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届时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列载的标的公司6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作

为定价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审计机构出具关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或审计报告后,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交易价格,

最终的交易价格不高于正式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双方据此签署正式《股权转

让协议》及其他配套协议(如需)。

  (三)先决条件

财务或法律瑕疵;

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公司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批准或同意;

相关权利义务安排;

过程中保持连贯性,其经营性质或方式不应发生任何实质性不利改变。除在一

般正常经营过程中订立的外,不得订立任何实质性改变其经营性质或方式的其

他协议、合同、安排或交易。

  (四)排他条款及保密条款

  在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署之后,本次交易双方需尽最大努力完成审查、满足

先决条件和推动完成最终投资的实现。在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署之后六个月内

(“排他期”),交易对方不得与其他第三方进行与本次交易相同或相似的接洽、

谈判等行为。

  本次交易双方保证并承诺:(1)对本次交易情况及相关协议严格保密。任

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布之前,未经对方同意,除了双方雇员及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之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次合作的内容,但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除外;(2)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

知悉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的相关方)应当配合公司履行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

手续、填报相关资料,并确保相关资料、声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3)交

易对方、标的公司及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获知本次交易意向的知情人,不得

擅自买卖公司的股票,否则交易对方应根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向公司支付相应

的违约金。

  五、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聘

任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

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六、风险提示

条款以双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一步论证和协商,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存在

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与林立国等 4 名自然人关于宁德中

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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