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中院与青海玉树中院“云”签订澜沧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倡议书
【资料图】
.
从涓涓细流到奔涌大江,由三江之源至雨林傣乡,四千余里的澜沧江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端,一路驰骋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由此出境后被称为湄公河,流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后汇入南海。
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云端”相约,各自在玉树州杂多县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的澜沧江畔,以直播间连线的方式同频共展,举行“澜沧奔流四千里·法贯始终两岸碧”主题活动,线上签署《共护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倡议书》,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随着汩汩江水,“自始至终”贯彻于此。
“杂多”因水得名,为藏族语音译,意为澜沧江正源扎曲河源头,以司法守护“中华水塔”生态环境,人民法院义不容辞。2015年,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以此为契机,2017年,玉树中院推动成立全省首个专业法庭—三江源生态法庭,结合玉树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草山湿地修复治理、大江大河源头保护等重点领域,依法有力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有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法院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物多样保护司法典型案例,为做好江河源头、青藏高原和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工作拓展新思路、积累新经验。
位于北纬21°,东经99°的西双版纳,拥有北回归沙漠带上保存最完好、面积最大的热带雨林生态系统,也是澜沧江在中国境内的“最后一站”。以司法守护澜沧江岸青水绿和沿岸生物的多样性发展,人民法院责任重大。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科学配置审判资源,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理模式,推动澜沧江流域的保护区挂牌设立生态巡回审判点。同时致力推进跨部门联动协作,与北海海事法院签署《澜沧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建立湄澜流域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共建共享机制,形成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协同管理制度和多方合作平台,不断探索司法保护西双版纳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新方向。
玉树中院和西双版纳中院将继续通力合作,把本次活动作为今后共同探索加强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起点,构建澜沧江源头法院与源尾法院协同配合的司法保护协作新格局,坚决扛起司法保护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任,共同推动澜沧江保护的环境司法能动作用及环境司法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搭建深入开展澜沧江及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交流协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经验互通,共同打造澜沧江保护环境司法特色品牌。(刀睿/文 李恒/视频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